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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资讯丨严监管下 券商因违规遭重罚国都证券投行主要业务被叫停

2023-04-18 10:42:10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新三板挂牌券商国都证券近日遭到监管重罚。


(资料图片)

4月1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了对国都证券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与此前大多采取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同,此次国都证券因在公司治理、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涉嫌违法违规,被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

具体来看,国都证券被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厘清股东股权关系,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有效内控机制,切实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对负有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向北京证监局报告结果。

更为严重的是,北京证监局决定在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暂停国都证券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保荐、承销业务以及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这意味着,国都证券的投行主要业务都被叫停。

与国都证券一同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还有国都证券董事长翁某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朱某。北京证监局对两人均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从处罚事由来看,主要包含公司治理和投资银行业务两方面。

国都证券此次领受的严厉罚单,只是今年以来监管机构保持重拳出击态势、进一步压严压实券商“看门人”责任的一个缩影。据《金融时报》记者统计,截至4月17日,年内已有21家券商收到地方证监局开出的罚单30余张,券商及相关责任主体主要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

在公司治理方面,国都证券主要包括三项违规行为:一是股权管理未履职尽责,未审慎判断并报告部分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情况、公司股权结构重大变化和个别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二是未依规执行治理程序,未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薪酬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三是激励的约束机制缺失,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未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求。

其中,第一项违规或与今年早些时候国都证券相关股东曾被北京证监局下发罚单有关。2023年1月5日,北京证监局向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北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北京国瑞金泉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国都证券股东,及国都证券原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综合罚单内容来看,6家股东被罚事由包括隐瞒一致行动人关系,以及通过股票质押协议,违规约定向重庆信托让渡国都证券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且重庆信托不仅未如实说明,还利用对国都证券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不当关联交易获利。值得一提的是,前述国都证券董事长翁某,也是重庆信托董事长。

公开资料显示,国都证券成立于2001年,是在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和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原有证券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吸收其他股东出资成立而来。据2022年中报披露的股东信息显示,中诚信托、北京信托仍为国都证券第一、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3.33%、9.59%;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金控”)、重庆信托分别以5.95%、5.28%的持股比例居于第四、第五大股东之位。

但实际上,据爱企查资料显示,持有重庆信托66.99%股权的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第一大股东正是同方金控。据此估算,同方金控与重庆信托所持股份,再加上前述罚单中重庆信托违规取得的表决权,当前哪方拥有国都证券实际控制力尚难断言。

此外,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国都证券发布董监高辞职、任命等相关公告至少有12次。有业内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公司治理结构混乱、缺失合理合规的薪酬管理制度等或是造成人事变动如此频繁的原因所在。

投行业务内控制衡失效

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显示,受公司治理影响,国都证券在投行业务方面同样存在颇多问题,影响公司合规稳健展业。

一是关联交易管理失当。关联方投行业务执业标准低;业务独立性不足,业务通道化;对部分关联方业务未履行合规审查和信息披露。

二是执行业务未勤勉尽责。部分债券项目未充分核查发行人主要风险发生变化的影响;部分IPO项目申报材料未充分核实发行人采购、存货、费用支出等业务真实性;对项目信用变化的风险防范和应对缺失,业务风险积聚。

三是合规内控管理薄弱。同一项目短期内多次召开立项、内核会议,在相关问题没有进一步充分核查的情况下即通过了内控程序;投资银行业务薪酬激励实行包干,业务人员收入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业务部门负责人薪酬递延不满足规定年限。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券商经营业绩排名情况显示,国都证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6.75亿元、净利润8.32亿元,分别排在第61位、第44位,在106家券商中处于中游水平。

《金融时报》记者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2022年以来,按发行日期进行统计,国都证券共完成股权承销9单,合计承销金额39.33亿元,包括1单非公开增发、1单可转债和7单可交换债,承销金额在证券行业中分别排名第60、第36和第9位;债券承销方面,国都证券承销了4单公司债、1单企业债和7单其他债券,承销金额超61亿元。此外,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今年2月披露的数据,2022年,国都证券主承销(或管理)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5家,金额27.73亿元,分别位于行业第17和第20位。

国都证券披露的2022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当年实现营业收入9.11亿元,同比下降50.11%;净利润3.69亿元,同比下滑56.02%。

在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4月14日,国都证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目前经营方面一切正常,鉴于当前营业收入构成情况中,投行业务规模较小,收入较低。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年内收到监管罚单的21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处罚,其缘由主要集中在企业内控、投行业务及经纪业务等方面。

具体来看,光大证券、国融证券等券商均涉及投行业务违规;民生证券、中信建投等券商则因债券承销业务违规被罚;粤开证券、长江证券等券商因代销金融产品、基金销售等经纪业务存在违规行为而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此外,申万宏源、平安证券等券商则存在内控不足或合规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当前,全面注册制已落地,以券商为代表的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执业规则的要求审慎执业,认真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职责。中介机构是第一道防线,能否勤勉尽责、严守底线,将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举措能否落地生效。

业内专家表示,严监管的常态化趋势是敦促中介机构尽职履责的常鸣警钟。监管部门应坚持“一案多查”,推动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