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速看料】收房时,如果开发商向你收取这些费用,要坚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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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国内的房地产开发商,包括所有的中央直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在内,几乎都是唯利是图、坑害、欺负购房者的奸商。这些无良又无耻的奸商,坑害起购房者来,丝毫也不手软,而且是一家比一家心狠手辣。
我们现在就来看看,这些劣迹斑斑的开发商,是怎么坑害购房者的。从项目开盘销售时,开发商就开始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欺骗购房者。开发商雇佣房托,冒充购房者,让你认为房子太紧俏,现在不下手,就买不到这么好的房子。开发商盖楼的时候,采取各种偷工减料的方法,造成楼房质量低劣。开发商还挪用购房者的购房款(既政府监管资金),致使工地停工、逾期交房,更为恶劣的是,让房子成为烂尾楼。
这还没有结束。开发商在房价上涨的时候,进行捆绑销售、制定多重霸王条款。一些开发商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斥责他们“恶意讨薪”。还有些违法乱纪的开发商,还进行一房多卖,欺诈购房者。更有些流氓黑社会性质的开发商,买通黑白两道,对于维权的业主进行殴打、或者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把维权的业主抓起来。还有一些无耻的开发商,雇佣大批水军,对于批评其恶行的自媒体作者,实施网络暴力。
当开发商好不容易把房子建成,向购房者进行交房的时候,这些开发商还会以各种借口,向业主们收取各种各样的费用。有不少费用,根本就不该收取。如果朋友们有买房者,还没有收房,就应该知道,以下这些费用,是可以不交的。不少人因为不懂,就把钱稀里糊涂地交给了开发商,做了冤大头,吃了不少亏。
第一、房屋面积的差价款。在你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会根据图纸,告诉你房子面积。这个所谓的房子面积,一般是预测出来的。楼房建好以后,在开发商交房的时候,还会再测量一次。这个时候,开发商一般都会说,房子的实际面积,比你购买的面积要大,你需要补交房子多出来面积的钱。如果面积的误差在3%以内,可以按照实际多出来的面积补交。但不需要给开发商另交费用。如果房子的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在3%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或者选择退房。
第二、装修费。一些无良的开发商知道购房者不懂,在毛坯房交房的时候,会要业主交装修费、装修押金、垃圾清理费等费用。对于这些费用,业主完全可以拒绝。业主装修新房,和开发商没有关系。只要房屋没有大的变动,又不影响其他业主(节假日和晚上不能施工),是不需要向开发商缴纳装修费用的。
第三、开口费。这个所谓的“开口费”,开发商会告诉你,就是什么天然气、有线电视等接口的费用。这些开口费,实际上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已经计算在房价之内的。大部分缺德的开发商,都明白,购房者不懂这些,就再一次向业主索要“开口费”。对此,业主们一定要坚决地予以拒绝。
别看这些费用不算太多,但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好几千元的冤枉钱,就交出去了。对于开发商来说,一个上千户的小区,就能强取豪夺数百万元。
希望朋友们告诉自己的亲戚、朋友和熟人,收房时,开发商向你收取这些费用,要坚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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